Thursday, August 7, 2008

我的自述

1989年,我选了一个叫做肚子的大门走出来。毕竟肚子干净很多。那时我看不见东西也听不见声音,所以我只好哭。哭着哭着,我学会唱歌了,所以也不哭了。唱着妹妹背着洋娃娃,我很得意,周围的人也很得意,因为那时我不到一岁。

九岁时我凭着小聪明做了一件令妈妈很开心的事。就那么一件。妈妈很开心,爸爸也很开心。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发生什么事,只是知道很开心。真的很开心。

来到十一岁,我发现自己喜欢唱歌。买了很多专辑,每天在家和一个叫小妹的小女孩大唱特唱。也不知道好不好听,只知道除了小妹以外还有两个同班同学陪我唱。后来这两个同学突然翻脸,所以也没一起高歌了。但我还是继续唱,终于唱出第一个安慰奖来。感谢小妹还有这两位朋友。

十五岁,我遇见一个女生。然后就爱上他了。爱到天翻地覆,爱到不能自拔,爱到连摩托车也敢停在人家的跑车旁边。我真勇敢。胸前挂着一个爱字,压力又算什么。

中五毕业后本来打算不读了,哪里知道妈妈说读书讲出来比较好听,所以我也就不唱歌了。由于没有钱,所以也没太多选择,于是便和一堆朋友来到吉隆坡读学院。我喜欢画画,所以选了广告来读。读了半年多,我爱的那女生要出国了。我很不舍得,所以决定和他订婚。没想到他也答应嫁给我。

好景不常,出国半年的他应该是想通了,所以就跟我分手了。本来想挽回,但回头想想五十多块的戒指也不能代表什么。我把他的名字刺在我的背上,没什么原因,就因为他有资格。朋友说我一定后悔,so far我没有后悔到。

一路走来,我是开心的。毕竟我还会唱歌。

Saturday, August 2, 2008

一杯穿肠,不胜唏嘘

去年,2007年末,我终于勇敢挥别了三年以来的生活--那个和他在一起,尝尽爱情甜蜜的生活;也同时把那早已拟定好的人生,狠狠地锁在记忆的箱子里。

诚然,和他的爱情可不比别人的精彩动人。可能是自己太有自信,也可能是自己不善于浪漫。常常觉得滴水穿石比烟花灿烂来的实际,却忽略了偶尔的惊喜会带来的感动。这是一个缺点,一个会害死自己的缺点。到现在才发现,未免太迟了李维淞。

这三年的日子,没有琼瑶言情小说里的凄迷浪漫,却有他当年煮快熟粥带到补习班为我充饥的斑驳缤纷。外面的纷纷扰扰,在他迷人的笑容下已经不算什么了。这三年是漂亮的。而今这一切均已隐进尘封的记忆里。这爱情火虽然在内心深处熊熊的燃烧着,但我明确了解到,这火对他来说不是冬天里的火把,而是夏天里的温泉。

痛,我早已习惯了这种感觉,毕竟也痛了一年了。事实上男子汉是不准说痛的,这是年长的婆婆从小就灌输我的做人道理。所以在众人面前,我任然保持笑容。只是那笑容不再会心了。曾经告诉自己男人流血不流泪,但常常因为在强忍内心的想念,眼泪会不自觉地从那泛红的眼眶滑下。

他潇洒地撇下三年情,头也不回地迎向外面的大千世界。我并没有怪他,因为我深知道委曲求全在长时间下更本起不了什么作用。所以也只好慧剑斩情根了。在背景和身份的比较下,一味地说爱显然不能得到大家的激赏,得到的却是冷冷的笑声。

一个人生活也不错的,至少不用想那么多。关着眼睛用心去看,反而让我看到了一直都没注意到的人情冷暖。虽然不是情愿的,但是我的确成长了。

一杯穿肠,不胜唏嘘。那份被他遗忘的爱,就让我来守护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