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7, 2008

我的自述

1989年,我选了一个叫做肚子的大门走出来。毕竟肚子干净很多。那时我看不见东西也听不见声音,所以我只好哭。哭着哭着,我学会唱歌了,所以也不哭了。唱着妹妹背着洋娃娃,我很得意,周围的人也很得意,因为那时我不到一岁。

九岁时我凭着小聪明做了一件令妈妈很开心的事。就那么一件。妈妈很开心,爸爸也很开心。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发生什么事,只是知道很开心。真的很开心。

来到十一岁,我发现自己喜欢唱歌。买了很多专辑,每天在家和一个叫小妹的小女孩大唱特唱。也不知道好不好听,只知道除了小妹以外还有两个同班同学陪我唱。后来这两个同学突然翻脸,所以也没一起高歌了。但我还是继续唱,终于唱出第一个安慰奖来。感谢小妹还有这两位朋友。

十五岁,我遇见一个女生。然后就爱上他了。爱到天翻地覆,爱到不能自拔,爱到连摩托车也敢停在人家的跑车旁边。我真勇敢。胸前挂着一个爱字,压力又算什么。

中五毕业后本来打算不读了,哪里知道妈妈说读书讲出来比较好听,所以我也就不唱歌了。由于没有钱,所以也没太多选择,于是便和一堆朋友来到吉隆坡读学院。我喜欢画画,所以选了广告来读。读了半年多,我爱的那女生要出国了。我很不舍得,所以决定和他订婚。没想到他也答应嫁给我。

好景不常,出国半年的他应该是想通了,所以就跟我分手了。本来想挽回,但回头想想五十多块的戒指也不能代表什么。我把他的名字刺在我的背上,没什么原因,就因为他有资格。朋友说我一定后悔,so far我没有后悔到。

一路走来,我是开心的。毕竟我还会唱歌。

1 comment:

Rain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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